婴幼儿及儿童服装产品规范

作者: 奇亿注册登录地址首页 发布时间:2024-02-29

  婴幼儿及儿童服装是指专为满意婴幼儿或儿童穿衣需求而规划、出产、出售的各类服装。婴幼儿及儿童服装的面料及样式规划的根本要求都较成人服装的高,首要是要重视安全环保,不能危害婴幼儿及儿童的身心健康,其次还要漂亮、舒畅,便利活动的一起还要合适婴幼儿及儿童特别的身长发育要求。

  强制性国家规范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能规范》规则,婴幼儿纺织产品是指年纪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穿戴或运用的纺织产品,儿童纺织产品是指年纪在3岁以上,14岁及以下的儿童穿戴或运用的纺织产品。另一方面,依据服装绳带规划的要求,还能够以7岁为界,分为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和7岁及以上的儿童服装。

  一般,服装号型以身高、胸围或腰围表明,一般适用于身高100cm及以下婴幼儿穿戴或运用的纺织产品可作为婴幼儿纺织产品;身高100cm以上、155cm及以下女童或160cm及以下男童穿戴或运用的纺织产品可作为儿童纺织产品,其间130cm及以下儿童穿戴的可作为7岁以下儿童服装。当产品一起标示了适用年纪和规范号型,如果有不匹配的状况,应该以年纪作为分界依据。

  2015年5月26日发布的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能规范》是我国第一个专关于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强制性国家规范,填补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中各项安全要求监管依据的空白。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安全技能方面的要求可分为A、B、C三类,与GB 18401的安全技能类别一一对应,婴幼儿纺织产品应契合A类要求,非直触摸摸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契合B类要求,非非直触摸摸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契合C类要求。婴幼儿及儿童服装应在运用说明上标明GB 31701的规范编号及契合的安全技能方面的要求类别,婴幼儿纺织产品还应标示“婴幼儿用品”。

  GB 31701在原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根本安全技能规范》的基础上,对织物部分增加了耐湿冲突色牢度、重金属(总铅、总镉)、邻苯二甲酸酯以及焚烧功用的要求,别的关于婴幼儿产品的附件抗拉强力、婴幼儿及儿童产品的附件的锋利顶级、锋利边际、服装绳带的安全性、包装及产品中的金属针等锋利物以及婴幼儿服装上耐久性标签的方位等提出进一步要求。

  首要,区别婴幼儿或儿童的年纪。以36个月(身高100cm)为分界线个月及以下的运用婴幼儿服装规范,36个月以上到14周岁的运用儿童服装规范。

  第三,依据详细产品挑选特定产品质量规范。部分服装,如毛针织品等横机编织的服装不属于《针织婴幼儿及儿童服装》领域,有特别功用的服装如风衣、冲锋衣、防晒衣等可运用对应的服装规范或注明相关功用的契合性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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