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渔业船舶生活垃圾污水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

作者: 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23-10-05

  我国是渔业大国,根据《2019年中国渔业统计年鉴》的数据,截至2018年底,我国拥有渔船总数86.39万艘,渔业从业人员1325.72万人,频繁的渔业捕捞和养殖作业过程将产生大量的船舶生活垃圾污水。这些污染物若长期没有正真获得有效处理而排放,不仅对水体本身造成危害,也对整个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的恶劣影响。

  为充分了解我国渔业船舶的水污染现状,2019年,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业机械仪器研究所展开了针对全国海洋渔港渔船水污染防治现状的调研,项目组走访了我国沿海各中心和一级渔港,调研了上百艘渔船,进一步探索了我国渔船生活垃圾污水的污染及防控现状。

  本项目调研渔船按兼顾不一样的地区、渔船不同作业方式、渔船规模和船龄的原则随机选取。共调查渔船123艘,分布在辽宁、山东、江苏、浙江、福建等5个沿海省份,11个港口,覆盖了不同规模、作业方式和船龄。

  对大部分船舶而言,生活垃圾污水主要是厕所冲洗所产生的粪便污水,即通常所说的“黑水”。船舶生活排水量和用水量直接相关,对船舶生活用水而言,尤其应关注厕所的冲洗用水量,因为其冲洗用水将直接转变为粪便污水。厕所冲洗用水量的大小和所采用的冲洗系统有直接关系,船舶厕所每日排水量,取决于所采用的卫生器具类型、数量及冲洗方式。

  按照下述公式,计算得出调研渔船生活垃圾污水排放量统计,见表。渔船每年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水量=q×船员数×年作业天数,q值的选取根据调研渔船上便具配置的类型计算。根据《船舶设计实用手册(轮机分册)第3版》关于船舶每人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水量q(L/人·天)的规定:采用线L/人·天,采用普通便具q=70L/人·天。

  对123艘渔船调研并进行数据统计得出,123艘国内海洋渔船船员总数1324人,平均每艘船船员11人,年平均作业天数196天。123艘调研渔船全年共产生生活垃圾污水总量为17905m 3 ,平均每船每年产生生活污水量145.57m 3 ,每人每年产生生活污水量为13.52m 3 。另外调研还发现,123个国内海洋渔船中安装了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的有13艘,占总量的10.57%,但从登船调查的最终结果来看,有的渔船按着规定安装了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装置,但就没有使用过。

  为了正确地评价船舶生活垃圾污水对水域环境能够造成的有害影响,一般会用5日生化需要量(BOD5)和悬浮固体量(SS)来表示污染程度。根据GBJ《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第3.4.1条规定,生活垃圾污水的五日生化需氧量按每人每天25-50g计算,悬浮固体量按每人每天40-65g计算。由此计算得出以BOD5和SS表示的船舶生活垃圾污水污染物浓度为BOD5360-720mg/L;SS580-930mg/L。本项目BOD5、SS取以上中值计算,得出我国海洋捕捞船舶每年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水污染程度以BOD5和SS表征分别为7015吨和9807吨。由此可见,每年由海洋捕捞渔船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水含有如此大量的污染物质,如果对其不加控制,任意排放,将给海洋生态水域带来非常大的危害。

  我国是渔业大国,渔船和渔民数量多,在作业过程中会有大量的生活垃圾污水产生,而大部分渔船渔民对生活垃圾污水的排放存在任意性,调研发现有半数以上的渔民认为生活垃圾污水排放入海对海洋的危害不大,只要不在靠港时间排放生活污水不会对水域造成危害,对水污染排放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认识模糊。由于生活垃圾污水在海洋中的排放极具隐蔽性,渔船无论大小在离港以后将生活垃圾污水不做处理任意排放的行为监管困难,更多取决于渔民的环保自觉性。

  从调研登船检查的结果来看,大型渔船按规定安装了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装置,但设备的使用率很低,有些设备存在严重缺陷导致处理装置无法正常使用,有些船员也不会正确操作处理装置。有些是设备储存柜没有可视装置,有些设备长期不使用,自动加药异常工作或排出阀异常开启,有的处理污水设备的直接出海阀门长期开放。

  调研发现,大部分渔港未能配套生活垃圾污水的接收或处理设施,部分渔港利用城市污水管网纳管处理,但港口并未曾发现用于船舶生活垃圾污水的设备接头。有的港口的船舶污染接收设施仅是针对含油污水的接收,针对生活垃圾污水的接收或处理几乎没有。

  对于总吨位在400总吨且核准载运人数在15人以下的海洋渔船、船长在12m以下的内河渔船,国标和渔船法定检验规则针对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系统的配备未做要求。根据《2019年中国渔业统计年鉴》,船长24m以下的海洋机动渔船占所有海洋机动渔船的84%以上,船长12m以下的内陆机动渔船占所有内陆机动渔船的90%左右,可见我国小型渔船的比例很大,若这些渔船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水不加处理直接排放,对水域环境带来的危害不可估量。

  渔船相对于货船机舱内部空间狭小,除提供推进动力及满足船员生活所需之外,机舱设备还需为渔船各种捕捞、加工、冷冻设备提供动力电力,因此渔船机舱设备配置较其它船舶更复杂,更为狭小,只有少数的空间安装大型废污水处理设备和设置大容量的污水储存舱(柜)。另一方面,我国小型渔船的数量占很大比例,尤其是内陆渔船,船体尺寸普遍偏小。这些渔船机舱空间狭小,在机舱安装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装置将占据很大空间,导致装置的安装过程极为困难。

  尽管部分船舶上已安装相应的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而且通过了渔船检验机构的型式认可,但在使用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由于受舱容、船型、运动等船舶外因影响,船舶生活垃圾污水在船上的处理更加复杂化,加之渔业船舶要经过长达4个月之久的休渔期,设备的停用使依赖生物降解反应的处理系统面临菌死等问题,使得很多船舶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出水依然不能达到国家标准。

  建议加强各渔港码头对生活垃圾污水接收能力建设。根据真实的情况,合理地布局、科学规划,使渔港船舶生活垃圾污水的接收和解决能力与渔船的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系统的配置同步进行。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研究制定相关生活垃圾污水岸上接收优惠政策,以推动各地各港口船舶生活垃圾污水接收处理设施的建设。建议渔港针对距最近陆地3海里以内作业的渔船提供岸上集中处理船舶生活垃圾污水的服务,解决小型渔船的处理设备难安装问题,缓解部分渔船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装置难达标的现象。

  渔业船舶不同于商船和客船,相比客船,具有核载人数少,内部空间小,全年作业时间不连续,船东经济承受力低等特点,针对我国渔业船舶的总体现状和作业特点,逐渐完备我国船舶污染防控的法律和法规体系,制定适合我国渔船总体现状、操作性强的法规体系和管理办法。

  针对渔船内部空间小,作业时间短等特点,建议修订形成更适合渔船的污水处理或储存设备的参考尺寸。例如推荐渔船使用节水型马桶,通过减少马桶冲洗用水量,控制生活垃圾污水的产生总量,进而减小其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的尺寸。因此,应该要依据船舶的特点,结合实际要采取对应的安装装置和尺寸尤为重要。

  针对有些船舶的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装置异常工作,出水不达标的现象,需要在船舶检验时注意对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装置的检查,提高船舶的污水处理率,进而切实起到水污染防治的作用。此外,需加强对渔船生活垃圾污水任意排放行为的监管与处罚,探索现代化科技监控手段,加强对渔船离岸后污染行为的管控,通过经济处罚增大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违法成本,有效地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从对渔港渔船的污染现状调研情况去看,渔民环保素质偏低是海洋和内河水域污染问题持续恶化的重要的因素之一。因此急需提高我国广大渔民的整体素质和环保意识,这是解决船舶生活垃圾污水污染的根本措施。通过加强对渔民环保教育和污染防控培训,使广大渔民充分了解船舶生活垃圾污水的危害和保护自然环境的重要性,逐步实现我国渔业船舶生活垃圾污水的有效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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