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支持纺织服装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建议》政策解读

时间: 2023-09-18 17:34:23 |   作者: 产品中心

  纺织服装产业是我市传统支柱产业和重要民生产业,在美化人民生活、增强文化自信、建设生态文明、带动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拉动内需增长、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及其重要的作用。我市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态势良好,产业链条日益完善,项目支撑作用明显,特色板块初步形成,但同时存在产业链头重脚轻、产品精深加工水平低、印染环节缺失、上下游配套不足、品牌建设和创意设计发展滞后等问题。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我市纺织服装产业需要抢抓国家战略机遇和市场机遇,深入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推动纺织服装产业加快发展。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创造竞争新优势,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纺织服装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建议》(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市政府格外的重视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作了批示和明确的指示。市经信委在前期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实施意见》。2017年11月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全市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会办会,12月市政府分管领导召开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市经信委根据两次会议精神对《实施意见》做修改完善。2018年1月15日,市政府相关秘书长对《政策》进行会审,市经信委根据会审意见做修改完善,1月17日《实施意见》经市政府五届二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实施意见》提出宿迁纺织服装产业要加快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步伐,打造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纺织服装产业高地,实现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化、智能化、高端化、品牌化、绿色化发展,迈向产业链中高端。到2020年,实现集群规模稳步扩张、产业体系明显优化、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持续增强、品牌建设取得很明显的成效及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五个发展目标,全市纺织服装产业主要经营业务收入超千亿元。

  《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市纺织服装产业下一阶段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并提出九点政策措施:

  1.开发纺织新材料。发展差别化、多功能纤维产业,培育高性能纤维材料产业。打响“中国包覆纱产业基地”称号,提升包覆纱产业,打造智能针织产业园。提升纺织工艺水平,优化纱线制备和织造工艺,开发生产高质量新型纱线;引进新型机织装备,加大长丝织造配套能力,发展新品面料。

  2.壮大化纤家纺产业。围绕熔体直纺产能加大下游织布、印染、缝纫、成品制造等环节建设,积极打造家纺品牌,提高“中国长丝面料产业园”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3.拓展产业用纺织品应用。加大新型纤维材料在产业用纺织品领域推广应用,鼓励工业防护面料和防护服研发。提高非织造布成形工艺,拓展非织造布应用领域。

  4.推进牛仔产业集聚发展。提高牛仔面料生产技术水平,应用先进牛仔布染色工艺和后整理技术,使牛仔布产品向轻薄、舒适、时尚方向发展。下游重点发展牛仔童装,建设牛仔面料服装生产基地。

  5.突出服装行业品牌建设。支持品牌企业提升服装创意设计水平,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运用网络技术推动服装制造向智能化、服务化、柔性化延伸。

  1.推进重点区域加快集聚。以“一点四园”为载体加快纺织服装产业集聚发展,在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建设印染中心,鼓励纺织印染企业在印染中心集聚。支持沭阳县发展包覆纱产业,打造智能针织产业园,发展窗帘布、墙布、床上用品等化纤家纺产品。支持泗阳县完善化纤家纺产业链条,加快发展无纺布产业及下游产品。支持宿城区发展差别化、功能化纤维、高性能纤维及产业用纺织品,打造牛仔产业基地,加强品牌建设,创建国家级出口纺织服装质量安全示范区。支持宿迁经开区重点招引国内外技术先进、品牌知名度高的服装企业,并引进设计研发、质量检验、品牌营销等机构入驻。

  2.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开展针对性招商引资,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对重点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实现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突破。对纺织服装销售额前30户工业公司销售额增长予以一定奖励。

  3.鼓励企业高端化发展。加快先进装备和工艺推广应用,开展智能车间试点示范,培育大规模个性化定制,发展基于网络技术的新型生产方式。对企业采用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等先进设备,根据实际设备投资额按比例予以奖励。

  4.鼓励企业绿色发展。加强绿色环保和低碳节能研发技术推广应用,全面实施清洁化生产,支持企业实施能效提升、清洁生产、源头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等技术改造。加强对企业的用能、用水和排污监管,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企业实施以节能、节水为目的的技术改造项目,根据年节能量、节水量按比例予以奖励。

  5.加强协作配套。引导纺织服装重点企业与中小企业通过专业分工、订单生产等多种方式建立协同创新、合作共赢的产业生态,带动中小企业发展。纺织服装生产企业采购无资产关联企业配套产品,按照采购金额给予奖励,委托无资产关联中小企业服装代工,按照代工销售额给予奖励。

  6.发展创意设计。支持企业聘请国内外专业机构认定的纺织服装设计大师或设计团队,与国内外著名纺织服装设计师院校、专业机构联合开展优秀纺织服装设计师培养计划。对与创意设计团队合作或聘用创意设计人才并在产品中体现设计成果的服装家纺企业予以奖励。支持创意设计平台建设,对获得相关平台认定称号的企业予以奖励。

  7.鼓励品牌创建。鼓励企业从贴牌生产向自主设计、自创品牌发展,提升品牌影响力。对完成收购国际知名品牌,获评省级“三品”示范企业、示范平台、“三同”产品,在制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过程中起重大作用的企业予以奖励。

  8.鼓励发展电子商务。鼓励企业利用电子商务优化采购、分销体系,在第三方大型电子商务平台或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线上销售。对在第三方大型电子商务平台或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做线上销售产品的纺织服装工业公司,年度网络销售额实现重要突破的予以奖励。

  9.加大金融支持。改善对纺织服装企业的信贷支持和融资服务,发挥财政资金池和市级各类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加大市级产业高质量发展基金对纺织服装产业支持力度,鼓励基金采取债转股、优先股、普通股等方式对公司进行股权投资。扩大纺织服装企业保险覆盖面,鼓励创新保险险种。

  为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实施意见》提出以下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各地要参照市级做法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二是建设产业服务平台。建设纺织服装产业研发技术、检验测试等公共服务平台,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科学技术创新平台,推进离岸研发机构建设。三是优化市场环境。简化办事程序,提升服务企业水平。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充分的发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四是加强用工保障。加大就业服务平台的建设力度,举办纺织服装专场招聘会,建立政府主导、职技院校和企业为主体的校企合作机制,为技工群体打造优良的成长平台。加强产业园区公寓、学校等配套生活设施建设。五是发挥行业组织作用。积极地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支持行业协会切实履行职能,加强产业联盟建设并逐步的提升重点联盟运作水平,成立我市纺织服装行业专家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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